通知公告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门进出管理工作的通告

作者:发布日期:2020-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等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校园疫情发生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9日7时起,东校区、西校区及昌平校区各校门实施应急管控措施,现通知如下:

  1. 进入校园的人员应确保自己近14日内未接触疫情确诊或疑似人员,未到过或经停疫区。各类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接受初步体温测量,体温高于或等于37.3度的人员需进一步精确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度者可以入校,否则不得入校。

  2. 假期期间,各单位已上报学校的值班人员可以入校。

  3. 除假期值班人员外,不建议其他教职员工入校。确属必须入校开展工作的,须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或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凭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4. 教工车辆进入校园,司乘人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同车人员如有校外人员乘坐,校外人员不得入校。

  5. 在校园内居住且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核对登记并交保卫处备案的教职工家属,凭居民身份证可以进出校门;其他教职工家属未经批准不得入校。

  6. 因私来访者一律不得入校;因公来访者,须事先与校内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并由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保卫处履行登记手续后,按规定入校。

  7. 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出校园。有特殊理由确需进出校园的,经学工办或研工部同意,凭开具的证明进出。进入校园者,学校有权利对其采取相关隔离措施,拒绝隔离者不得入校。

  8. 保障校园内师生教学、科研、生活等必要的送货车辆,由后勤集团、后勤保障部或相关单位联系保卫处,经确认后方可入校。

  校门应急管控措施结束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校门应急管控措施,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居民和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